《十二罗汉》和前作一样,讲一群通天大盗的故事。不过,这回有点窝里斗的意味,有人想成为盗界的NO.1,逼着罗汉们重出江湖。故事很简单,但是用了大量的闪回来倒叙,故弄玄虚的手法把事件弄得真真假假,可以把人绕得眼花缭乱。这么做,固然增加影片的悬疑,等到最终真相揭穿,就会觉得无聊,感觉这终究是一部形式大于内容的花哨电影。
不管主创者承认不承认,《十二罗汉》的最大卖点还是那一堆明星。明星太多,戏份分配是一个难题。不能平均用力,但每个人都要照顾到出场时间,于是群口相声就成了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反正为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需要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的效用,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发表自己的高见。和整部电影的呈现形式一样,这部电影的台词充满了急智与机锋,喜欢的人会觉得妙语连珠,厌恶的人则可能认为拿腔作势。但台词的确起到了推动剧情、表现人物性格的作用,故事的走向在看似乱糟糟的七嘴八舌中明朗化;而罗汉们或冷幽默或绕舌或无厘头或愣头青的几句话,就巧妙地展现了各自特色鲜明的性格。
人数一次比一次多,难道印证了那句老话:人心齐泰山移,啊不,人心齐彩蛋移。
这次为了连本带利把上一集盗走的钱在两周内还给赌场大佬(本尼迪克特),丹尼大海哥准备带兄弟们干票大的,不料被另一位高智商劫匪“小狐狸同学”捷足先登,小狐狸为了在偷盗界拿到第一的称号,准备和大海哥比个赛,看谁能偷到罗马教皇的金色大彩蛋,如果大海哥赢了,小狐狸就帮他还赌场大佬的一亿多欠款,如果小狐狸赢了,大海哥就必须叫他“第一名”(怎么看都是大海哥稳赢啊,小狐狸怎么想的)。然后就是双方各种准备,周密部署
其实,活着挺累的,做个小偷有美女陪着,好车开着,好酒喝着,虽然有一些生命危险,起码看上去还是挺爽的。
看着那个法国的夜狐做小偷都做到连偷窃成为一种艺术的境地,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剧情还是围绕着“偷”。
尽管困难重重,但峰回路转,一切尽在掌控中。
本片明星云集,众多好莱坞一线举行加盟,不知给导演史蒂文·索德伯格面子,还是给钞票面子。乔治克鲁尼,布拉德皮特,马特达蒙,朱莉娅罗伯茨,凯瑟琳泽塔琼斯,安迪加西亚,布鲁斯威利等大牌巨星,放在任何一部片都是一等一的主角。
好吧,本片不看别的,就看巨星吧。
故事性强,一上来 乔治·克鲁尼就在那展示自己迷人的嘴角上扬的绅士微笑,保持了全场,除了最后被抓的时候西装外套被弄歪了...觉得特别想一个人,后来想起来是《天堂电影院》里面的雅克·贝汉---中年时期的多多,也是这样一出场就这种带着自认为迷人的微笑。
后期完全被各个角色迷住,形象很饱满。对马特·达蒙一直停留在《心灵捕手》里面那个抑郁的天才的形象,短发+口红的凯瑟琳·泽塔-琼斯看起来超有气质,自信干练的微笑让人倾倒。文森特·卡索--夜狐,作为第一神偷果然够优雅、帅气,有着天然的贵族气质感,最后一段跳舞躲激光+背景爵士乐,完全彻底的被其中的艺术桥段折服,太美。
有一点不满,就是火车上掉包的桥段感觉太弱了,比起之前的抬起抬起整座房子、在博物馆瞒天过海偷金蛋,手法简直太低劣了。可能我们定义中的高智商犯罪都是优雅、安静、毫无多余动作的,所以火车上吵吵闹闹打架动手掉包在我们看来就太不优雅、安静、毫无多余动作了。
故事开头定在偷完赌城,十一个人各自享受一千三百万(不记得是不是这个数字咧)的生活的三年后,本尼迪克找到了这十一个人,表达了他索要被偷去的钱加上利息的意思。
为什么本尼迪克会找到这十一个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为什么他会在得到保险赔偿的全部钱后还来向小偷寻麻烦?是因为一个叫做NIGHTFOX的传奇窃贼。NIGHTFOX保证本尼迪克可以得到他的钱,告诉他十一罗汉的去向,并要求本尼迪克找到他们、向他们递战书。
为什么NIGHTFOX会这样做?是因为他的师父(就是传他偷窃艺术的老师啦~)有一次和一位美国人聊天时,这美国人说OCEAN(就是男主角啦~~)是他所见过的最棒的窃贼,而他的师父没有否定这个说法。NIGHTFOX觉得不满,想要证明他比OCEAN更棒,因此就安排下了这一场比斗。PS他的师父叫雷马克,是一个更加传奇的窃贼~
好啦,接下来OCEAN他们商量要还钱的方法当然还是————偷~~~去哪里偷?在美国太明显了,他们选择去阿姆斯特丹即荷兰的首都。这个提议是布拉德提的,他存有私心,因为他的女朋友就在那里。并且她是一个高级侦探
【十二罗汉】看了些评论,感觉写的不是很中肯,度娘了篇,让大家欣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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