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明,这篇文章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影评,其实是我社会学的一次课堂作业,本文大量的应用了费孝通、冯象和朱苏力的观点甚至直接抄袭了大量他们的书中的原文。
山杠爷在堆堆坪主政的几十年中保证了这里的伦理风俗,惩治了很多刁汉泼妇,也带领这里的人们渐渐致富,因此,他得到了堆堆坪的相亲们的普遍支持和尊重,在堆堆坪树立了绝对的威信。但是他的很多行为触犯了法律,最终只得接受法律制裁。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五条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庄看作是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山杠爷如是答
偏僻封闭的小山村,躲进了起伏连绵的群山。灰色的云层,古老的水车,青色的石板小路,被山歌环绕挤压的小天地,这便是光荣和犯罪,喜剧和悲剧并存的堆堆坪。堆堆坪在一块不大不小的山上,这里不似个村庄,更像两千多人的大家庭。山杠爷拿着如同棍棒的烟杆,一打二骂之间教育者那些不成器的“孩子们”。然而,一封突如其来的匿名信,一辆蓝白相间的公安车,撞伤了山杠爷的心,撞散了这个大家庭,也撞破了堆堆坪的“太太平平”。影片以一种简单朴实的画面记录着一件件小事,平淡无奇中爆发这各式各样的人性纠葛,绕着善恶一体的山杠爷那两行热泪,些许的无奈,些许的不解,些许的矛盾,引人深思。
矛盾。
片中爷孙的感情可谓浓厚而且坚实,但是两个人却是片中的一大矛盾,分别代表了传统礼治和现代法治,二者因为一个问题产生激烈的冲撞。原本有全村人撑腰的山杠爷却被法律瞬间击得粉碎,村规看似狠辣严酷
如若柏拉图看到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社会,他一定会批判地说,堆堆坪一定不是理想国。当然,你可以认为山杠爷在堆堆坪这个集体社会中扮演者哲人王的角色。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理想国的体系中,根据劳动者的分工不同,整个社会如同一个人的身体一般:哲人王是人的大脑;军人为人的胸腔;手工者为人的肚腩。如此一个等级的社会,其阶层的划分依据则是每个人获取知识的程度的不同:拥有较高层次的知识的人控制着较低层次的人。因为“美德即知识”拥有知识越多的人,拥有的美德也越高,才可以称的上是一个“善人”。人们服务社会的唯一目的在于让国家变成“善”的,因此家庭的存在是阻碍发展的,甚至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堆堆坪的社会中,在山杠爷管理之下的社会结构是由一个个的家庭所组成的,每个家庭中的成员之所以信服山杠爷,则是基于对于堆堆坪这个大家庭中家长权威的信服。影片中山杠爷总是在强调:自己知识少,没念过书。这样的人在柏拉图看来,他是缺乏美德的,甚至不是一个“善”的人,所以山杠爷怎么可能会是理想国中的哲人王呢?
中国这么多年来法制建设还是不完善,山杠爷工作简单粗暴,被抓的时候也没有悔改的意思。最近,西安地铁事件震惊全国,地铁保安把女性弄得身体大部分裸露还没有收手的意思。最后政府的处理一味的和稀泥,保安最后只得到了停职的处罚。社会上的舆论更是两极分化,大部分谴责保安,要求其负法律责任,还有一部分人支持保安,认为就应该这么干。
这么多年,普法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人们对法律还是这么视若无物。政府为什么对保安的违法行为睁一眼闭一眼,百姓为什么还有人对如此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支持。
中国的乡土社会,从来都是一个由熟人构成的社会。
和城市相比,农村有着更为紧密的人情关系,乡亲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在这样一个天然的封闭环境里,法律很难得到有效实行。
就像网上说的,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那些“村规”与“国法”的边角摩擦,始终在不断地上演着。
其实在很多电影里,也都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挖掘。
比如知名度最高的《秋菊打官司》,借着秋菊要讨个说法的经历,以“三分戏谑,七分辛酸”的方式把村规与国法的矛盾进行了一番深挖。
曾获得第15届金鸡奖最佳影片的《被告山杠爷》
法制教育:依法治国的关键——电影《被告山杠爷》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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