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 MENDES他喜欢在路上。
如果不能拔脚离开,就是再LOVELY的小洋房大草地,也会被他残酷的剥离出一场死亡。而如果能迈开一步,即使居无定所,衣着褴褛,一无所有也看不到踏实的未来,即使和同龄人比起来自己都要怀疑自己一把年纪还一事无成是不是俩FUCKED-UP,也能被桑德斯妙镜生花的拍出信仰来。
这一路走来,原本以为的各种令人艳羡的生活都以转过身去给了一个残破又真实的背影。华灯之下,满目疮夷。不停的找寻到最后,终于还是自己给了自己一份交待。谁的生活对你都没有意义不是么?只有沉淀到最后,面对最不能面对的那个自我,你才可以慢慢放下心来。更浪漫的是,这个时候你知道还有一个人在身旁。
这个人,
和你住在垃圾一样的破屋里心里都没有一丝怨意。
在你满嘴跑火车的时候眼光里只有怜爱。
要学着吵架因为根本不会对你生气。
在你被欺负的第一刻愤起反击。
如果你现实中像个真正的LOSER那样屡屡碰壁,也还要把你当成自己的宝贝。
在你脆弱的所有时刻,都比其他时候更坚定的和你在一起。
这种感情,是不是更像初恋。
【为子搬迁】2009年,Away, We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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