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意义的动物”,忙忙碌碌、操劳一生继而陷入日复一日,这是责任需要我们承受的生命之重,压到喘不过气的时候,我们会尽力追求自由,“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可是一旦真正逃离,切断羁绊,人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变得比空气还轻,飘起来,一切都成了虚幻,生命不可承受之轻就来了,你又是否承受得住呢。
择轻还是择重,在影片中显化为灵与肉的矛盾。托马斯在遇到特丽莎之前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留恋女人的身体,但从不在女人家里过夜也不留女人在他家里过夜,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害怕女人
想想读《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还是在4年前,当时的感觉是故事情节变得不重要,情节只是为了将作者的哲学思考编串起来,现在看完电影才发现原著没有看懂。电影的改编剧本是成功的,略去了哲学思考,将情节放在第一位,让人看懂了这本书的内涵。
托马斯以前的生活中他逃避责任,不愿被束缚,周璇与众多女人之间而不愿陷入任何一段关系,对他来说,生命是如此之轻,没有包袱,不用认真对待,在得到感官享受后潇洒的离开。在短暂的对抗专制后他选择了离开,去日内瓦过着以往的生活。泰瑞莎的出现让他不自觉的陷入一段他自己都无法抽离的感情中,在泰瑞莎回国后他不得不回到祖国,面对专制时他的高傲让他宁愿放弃原来体面的生活,在与泰瑞莎归居田园后,他成了一个农夫,生命此时对他来说已不再是轻的,在直面苦难后,面对着沉重的生命,在死前,他说,我很快乐。胳膊脱臼被接回原位,象征着他已完成了转变,从前的他追求感官上的刺激,现在的他不再逃避,最终他获得了更大的快乐。这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泰瑞莎原本是个小镇出身的普通女孩,她有自己的精神追求
电影的后半段,我看到了托马斯的再度背叛,特蕾莎的背叛,以及二人对现实中的布拉格的逃离。电影的末尾,是萨宾娜收到他们的噩耗。原来乡间酒吧之夜的是以死亡结束,最后的最后,托马斯说:“我在想我是多么快乐”。镜头转向道路,我最爱的两旁郁郁葱葱的道路,一片亮光中,剧中。
很想哭,类似喜悦类似悲伤,我想托马斯和特蕾莎在死亡降临的前一刻是快乐的,在真正的快乐中结束生命,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总之,我个人很喜欢。
布拉格之恋。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的。
上学期就没怎么看电影,一直以奔跑的姿态。最近放慢了速度,温习了很多“功课”。补了很多。越看越老。终于看了“布拉格之恋”,很好的老电影。没白费苦心惦记了这么久。
丹尼尔真是很可爱的男人,年轻的样子很漂亮,像所有小说形容的美男子一样,有颀长的身材,浓密的深色头发和浅蓝色散发一点点忧郁光芒的眼瞳,放荡不羁,却颇有男子正义的豪气。
西方的男人的豪气和中国的不同,但凡豪气的男人对女人都是柔情的,最爱的那一个,发自内心的爱,就像丹尼尔所演的托马斯,对特里莎,他的爱会表露一丝哀伤,一丝眉宇间不轻易察觉的哀伤,那是挚爱的表现吧,不同于他那些床第之欢的女人们都见得到的迷人的笑容。男人心头最柔软最稚嫩最不轻易触碰的地方,才放着爱着的人。不能触碰,一碰即痛。他爱的时候甚至连自己都不愿意承认。面对他的天使他的特里莎,从发现一夜之欢之后她仍然握着他的手时候,他最宝贵的爱情就这么交付于她,他第一次留下一个女人,应该是一个女孩
细腻的剧情片 观影杂谈:《布拉格之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by 菲利普·考夫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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