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中国是个什么样的闭塞年代?在那样的年代诞生了这么有味道的电视剧是极其轰动的。故事的情节和发展线路在当年是“破天荒”的震动。在一个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不知道美国是怎样的年代里,这部剧让人眼前一亮。姜文的演技无可挑剔,故事很有味道(这要归功原作小说写的好,其实小说比电视剧还好看),刘欢的主题曲也为本片增色不少。这一切,成为了那个年代的经典。至今看起来依然很有味道
我很喜欢这个电影,这是我小时候看的有些东西还不是很懂,但是现在在看看,确实感慨很多!!!
很多人都想去美国,但是这个连续剧真实的反应的出国后的情况!!!
If you love him,bring him to NY,because there's Heaven;If you hate him,bring him to NY,because there's a hell.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一段红极一时的台词,成为了很多中国人对于美国的最初印象,到底是天堂还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27年来,仍然被无数的观众用自身的经历不断地践行佐证。
27年前,影帝姜文演绎了他平生的第一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根据中央电视台的统计,这部剧在播出之后,收视率一度达到了67%,可以达到和《新闻联播》相当的程度。
可以说是万人空巷,这样的盛景30年来都是极其少见的。
在之后
从底层到上层社会的路想必有很多人在走,我知道有些人不走路,囿于自身的眼界、环境以及各种限制,他们无法跨越出正确的步伐。大部分人,或者说和我一样的人,希望得到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待遇,所以我们努力工作,拼命赚钱。
王起明,来到纽约后,和妻子生活在地下室。没有办法完成自己拉大提琴谋生的愿望,英语不好也让自己没办法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最后来到了阿春的餐馆打工。切菜,洗碗,侍候客人,浑然一副底层劳动人民的面貌。王起明的可贵之处在于,他骨子里仍然有一股傲气,老子是谁?是艺术家!!
“北京人在纽约”第一代移民与自我身份决裂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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