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欧人,你们这些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玩过一部分,叫人民公社。不过基本上只是财产共有,这对已经衣食无忧,又没有奢侈传统的北欧人来说,这一关可以过。
2. 但是对于共妻这一点,男人当然乐得接受,对于已经女权意识比较高的北欧女人,即便是得到宠信的年轻“第三者”都不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了。我一直在想,如果妻子也能够及时的找到另外一个男人,会怎样呢?
3. 女儿接受这个完全没有问题。肯能到那个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婚姻关系,可能公社实践可以继续下一个升级版本。
公社在北欧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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