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很多人借故事展开道德议题时,都会保险地将立场代入故事中苦心平衡两极对立又挣扎深陷其中的中立角色。然而对立两极必有一极承载作者本我一面释放的原始追求。于是他借故事放肆淋漓幻化成一痴者狂人,以自我毁灭的方式生存和呐喊。而另一极他所不屑,通常刻画单薄。
影片中伯爵Geoffrey Rush代表本我的一面,神父Amelia Warner代表超我,他们相惜而互不相容,没有停止过辩论却始终无法互相理解,伤害自己互相伤害。
Amelia是个有为青年,有着诗人气质的他博识、博爱、克己。Geoffrey是Amelia悉心管理的精神病院里一闻名的病号,他看透人类劣根,他千万个引人入胜的故事都直面人类贪婪的欲望,他用华丽的词藻描绘性爱的细节,教训人承认本性诱导人释放本我。这是他的信仰,他高傲无惧以神自居。
一个奉皇命而来的伪君子进驻了这个安好的小小精神病院,带着世俗的私欲与恶意。Amelia以为剥夺Geoffrey说话的权利可以保护他,以为可以用他所见人性的美好动之以情,他一切苦心要的不过是安宁和他卑微的正义。Geoffrey则自顾自继续用写作呐喊
电影《鹅毛笔》有一个更为直接的译名《性书狂人》,这应该是电影发行方爱干的事,不过对于导演Philip kaufman而言,被视为擅拍情色片、电影被安个烂名字的等等际遇,应该都不会引起他老人家心脏的半点不适,要知道他拍过叫好又叫座的《布拉格之恋》,竟然还是《夺宝奇兵》系列的编剧。才华横溢的怪胎,对怪胎往往都是惺惺相惜的吧,这一次,Philip kaufman思考的,是萨德。
这是一部关于疯子的电影。写作对萨德而言是心脏的跳动,是必须做的事情,这点和强迫症患者很像。只是这个强迫症患者却选取了一种对抗的体裁,对性事的露骨描写(字眼在生于现代人的我看来,都没有半点美感),喻写作于对抗。渐渐的,他与这种所谓的与主流社会的对抗畸形互生。一个反抗权贵和神圣宗教的贵族,一个既得利益阶级及其对立面的战士,在疯人院里靠着富裕的出身喝红酒吃美食,在客体的围墙之内为自己主观的建起一道所谓斗争的牢狱。每一个人都是实现为激怒而激怒的工具,精神病院的疯子们、洗衣女工、神父、医生,身边正常的看客成为他嘲笑的对象
《鹅毛笔》到底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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