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you love him, bring him to New York, for it's Heaven;
If you hate him, bring him to New York, for it's Hell.
每个学期的停课复习阶段都是看电视剧的黄金时段
大一的时候是金枝欲孽 大二的时候是妻子的诱惑 大三的时候是北京人在纽约
那句话是谁说的 我们生在最坏的年代 却听过最好的歌 看过最好的电影
还应该加一句 最好的电视剧
当然 我不是我们 我是在电视文艺课上听老师提到了N次才看的 当然 主要还是冲着姜文去的 谁让子弹飞得那么爽呢
还有我一直觉得很漂亮的王姬 是真漂亮
剧情很简单 简单到看完一集就知道下一集会发生什么
比如看到王启明住地下室就知道他会住豪宅 看到他暴发了就知道他会破产
再比如看到李国华出来就知道他会死
为什么呢 因为那是纽约啊 最有良心的混得最惨死得最早
这个片子看得我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
它有那么多英文对白
还没有字幕
画面还那么差
但是这是一群真正懂生活懂表演懂导戏的人拍的
他真实 真实到冯小刚可以出来骂一句“我操你姥姥”
我很矫情地希望这个电视剧有续集
但不管有没有 完了就是完了
宁宁都去非洲了 2011年该来了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揭示了第一代移民与自我身份决裂的悲剧。
王启明,一个原本可爱的、有梦想的、有尊严的北京音乐家在生存需求的面前迅速跪了下来,纵然幸运地换来了金钱,但就像阿春所言,“变得平庸了,没有了锐气”。当阿春在聆听王启明交响乐演奏而热泪盈眶时,仿佛时隔多年又见到了那个在餐馆洗着碗却顶天立地、傲慢的他,而王启明却在一阵沉默后,只剩下感慨这场“陪玩”花费了将近5万美元,钱成为了意义的衡量标尺,他甚至掰断了女儿宁宁多张价值10美元的黑胶唱片,叫喊着“有钱再买”
北京人在纽约有个姊妹篇,叫做上海人在东京。无论如何,都是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在家千日好,从来就是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吗?
人在比较中获得的东西,总以为贴切,以为与生俱来。
无非是将不合理合理化,再接受的问题。
这部戏非常好,因为戏里的每个,都是人。
影视作品虽然有时代的记录,但还是应该学会从他们的人生中吸取经验。
1. 关于益敏,如果没想到自己的初心最好就不要去做。这点不仅贯穿整个男女主人翁身上,还有他们身后的花人圈,整个价值观这点上表现一致。就是因为目的不明确,很多人活在了他乡,却始终没有真正融入,又不愿意再回到家乡,大部分最后还郁郁不得心。如果说男女主仅仅是为了赚钱来的,可能男主还达到了目的。说为了让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那就扯了,只能说米果大众教育水平整体比较好,但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力更大
2018.8.15 北京与纽约,身份与认同。背井离乡的万里漂泊中,梦想与现实的分界,何去何从?两个人的分开在所难免,而其中又有许多羁绊。面临职场与家庭的双重施压,每个人都如同夹心饼般左右为难。这部片子真写实。“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这是一场单恋,有很多无奈与痛苦,人生,生活,都是一场单恋,乐在其中就好。
8.24. 第13集。 如今我们有了更多的移民,却再没有一部《北京人在纽约》。 这里他们接来了女儿宁宁。三口之家却不复从前。欣喜伴着尴尬
北京人在纽约: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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