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就被本片的湾湾译名《模犯母亲》剧透到外焦里嫩,其实抛开大透底不说,《模犯母亲》这个名字还是十分信达雅的,至少好于于香港译名《重罪犯》(无力吐槽,十部港片十部都可以用这名)。
带着从片名开始就被强行灌输的“母亲的模仿犯罪”先入为主的思路,这部电影居然在中间还给了我一些惊奇。
转折就在于模仿绑架案出现时,我开始猜测凶手是谁。我当时想到了四种可能:①母亲干的(电影名已经告诉你了);②吴刑警干的;③母亲指示人干的;④其他人干的。
一开始,我认为①和②可能性最大(抛开剧透)
不明白为什么警察不在装钱的袋子里装个炸弹凶手一拿袋子就炸,受这么重的伤那还能逃去哪?炸死就便宜他了没死救活关一辈子就行。对这些犯人就该狠一点。这些变态心理的人,多留一天在社会都是整个国家的耻辱。。。。。。。。。。。。。。。。。。。。。。。。。。。。。。。。。。。。。。。。。。。。。。。。。。。。。。。。
整部影片气氛渲染真的太足了 恐怖紧张时真的满足惊悚的观感需求 悬疑时也非常吊人胃口 吴警官一直坚持着最后水落石出的那一刻回眸让人泪目 西珍妈妈十五年来独自过着痛苦的日子、以其人之身还治其人之道重现案件真的很了不起 在小春面前掩面而泣 最后带着鞋子祭奠孩子抱着树的那一幕让人失声痛哭……母亲孕育孩子 是心头血啊!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生而为人不要伤害其他人 因为他们也是自己母亲的孩子啊!真的太痛心了!
1. 对“绑架者”和“受害者”进行了一次大胆换位 ~ 救赎 vs 罪孽
2. 三个想要救赎的人没有一个能得到真正的救赎 ~ a) 从为了挽救生命而剥夺生命的父亲,到由于丧女之痛不择手段复仇的母亲,再到苦苦追寻无果狂怒的警察 b) 当年的受害者和警察为了救赎而变成了违法者,当年的罪犯则转而成了受害者
3. 人物心理狀態描述佳 ~ 折磨角色精神与表現痛苦
4. 意外 ~ 嫌疑人在最初并没有像杀女孩,是种种意外才动了杀心。这也是推动剧情前进的动力——矛盾冲突
当法律也无能为力,也只能以恶制恶。
看过好几部诱拐的片子,这部与以前看过的都不一样,在香港上映的名字很有意思,重罪犯。十五年前和十五年后的诱拐案,看似是连环作案,实际上是恨意的另外一种延伸。其他的诱拐片子单方面的一条线,但这里不是,信号里也有个这样诱拐的案子,因为没有证据,凶手躲过了追诉期,即使最后被入罪也是因为另外一件命案。那个在警察局举了十几年牌子的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喊:“在这十五年里,我每一分都在等着抓到那个人,那个女人杀了我的孩子现在却无法问他的罪?允静呢?我们的允静怎么办?“当初的不解在看完片子以后终于明白,十五年的时间把希望一点一点地熬成了绝望。当公诉时效到期的时候,意味着死去的人再也没法得到法律上的公平。在被告上法庭的时候,被判决罪行对象不是她的女儿,被忏悔的对象也不会是她的女儿。
故事的最后,诱拐犯被判决,他的女儿已经成功地用那笔钱做了手术平安地活了下来,刑警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母亲了结了抓到凶手的心愿,只有年幼的西珍永远地被留在那条冰冷的马路上
导演赋予影片非常大的反转和前后对照以及巨大的反差感。首先就是之前说的名字和剧情内容上的相互照应,剧情上两个两个案件不断地交织,近乎一样的案情导演用蒙太奇的手法,
通过闪回、插叙等将两个案件的样貌重现出来,与片名蒙太奇这种电影手法很好的呼应。其次十五年前的真凶被女主冤枉后正是如今案件的假凶手。抓到他的时候,是被冤枉的,抓不到的时候,他是罪魁祸首,这种前后呼应反差,可以说是非常高级了。再看女主从最开始的受害者变成加害者,十五年前的真凶变成被无辜冤枉的人
“蒙太奇”李俊赫新作,一个错误只能被另一个错误弥补,一次救赎只能被另一次救赎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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