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N遍,每次看仍然会被打动,尤其是到结尾处,剧情推向高潮。许多人说结尾扯蛋,其实那才是点睛之笔。
本,人设是一个牛逼的匪徒,幽默、风趣、有魅力,在当年狂野西部,官府怕他、女人迷恋他、小孩子崇拜他。
丹,一个瘸腿农夫,人人欺负他,官府收了地烧了他谷仓,家庭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生存耗尽精力,但仍在破产边缘。
结尾处,丹,成了本最佩服的人,不惜为丹杀光自己的绿林兄弟,还自觉坐上了通往监狱的火车。为什么?
因为丹身上有他认为最珍贵、最有魅力的东西:父爱
《投名状》后,全国人民都认为:中国的大哥不可靠。看了《决战尤马镇》之后,发现美国的大哥一样不可靠,而且更不可靠!
李连杰说来说去为了自己的目的,才杀了一个刘德华,轻伤(断个把胳膊腿的,对那些草莽英雄来说,轻伤)金城武一个,其实这两个小弟也的确有该杀、该打之处,阻碍大哥发展嘛。《决战尤马镇》的罗素克罗这个美国西部大哥就不知所谓多了,他的小弟查理王子为了救这个大哥,千辛万苦,千里追踪,带了其他六名兄弟,终于在尤马镇截住了准备被押送到绞刑架上的罗素克罗。在这场你死我活的大决战中,查理小弟有勇有谋,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因地制夷,用重金买死士,和押送大哥的那个油盐不进的瘸腿退伍兵丹·埃文斯大战一场,还差点被牛踩死。丹·埃文斯在枪林弹雨中以及在导演的关照下,侥幸在最后才被查理王子近距离杀伤(没当场击毙,导演让他说几句交党费之类的话)。这样,忠心耿耿的查理小弟完成了救大哥的任务,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美国西部大哥罗素接过了小弟们交给他的那把精致的左轮手枪,第一时间,用超快的速度
“决战犹马镇”富有感染力的犯罪片 一个永远的漠视世界,渴望内心自由的孤独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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