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发生在主人公读初中时,大约十三四岁。父母没工作,整天吵,他被迫转学,那里有不友好的同学和封建的校长。于是,他勾搭了个妹子,组了个乐队。
我十三四岁时,爸妈偶尔吵架,爸爸工作还行。我被转了个班,有一些不太友好的同学。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在那个时候我都不知道有摇滚这个东西,我的偶像是周杰伦。吉他是个什么鬼,我只在电视里见过。
大学时,我听着旋死,在爱摇论坛上和人厮混。学校里的乐队,让人想嘘。Cover band,还很不敬业 ,凹造型倒是有模有样。用所谓的演出祭奠他们所谓的青春,完了后人模狗样的开着车,兜着风,把着妹,踏上社会。
而我呢,身形娇小,没人邀请做乐队保安,长大后天天在家看着电视,日复一日,直到现在。感慨着别人的青春,唏嘘着自己的年华。从电影中获得快感,从麻痹中自我慰藉。
当别人牵着女神走向未来,我正准备看下一部电影。
第一眼就心动,心动就去行动。在第一个念头出来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时机。
《初恋这首情歌》在我看来成长的意义大于感情,它就像夜幕中一颗闪耀的星星,不断地射出光芒,我们便是几万光年后被它照耀的人。这部电影适合十六七岁的时候看一遍,二十六七的时候看一遍,三十六七的时候再看一遍。每一遍发现的光都不一样。第一次看到了情窦初开,第二次看到了自由与梦想,第三次看到了现实和苦涩。
这部电影中每个配角都耀耀生辉。妈妈向往西班牙的浪漫,“她迅速赶回家,只为了在余晖下点一支烟,读读报纸
《初恋这首情歌》不用做作业的青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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