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l Brooks (Kevin Costner) is a wealthy, successful businessman recently honored by the Portland, Oregon Chamber of Commerce as "Man of the Year." In his secret life, Brooks is a serial murderer, known as the "Thumbprint Killer." Brooks has abstained from murder for the past two years by attending Alcoholics Anonymous meetings to cope with his killing addiction. He feels the compulsion to kill rising again, however, as his id, Marshall (William Hurt) becomes more insistent. Brooks kills a couple while they are having sex in their apartment and, as part of his pathology, leaves each of the victims' bloody thumbprints on a lampshade. Brooks follows his meticulous modus operandi, including fastidious preparation and cleaning up the crime scene before departing. Marshall then notices that the couple's curtains were open.
Mr.Brooks 是一个强者。他可以偷偷进入别人的屋子,准确地射杀,又不会被人抓住。不论是专业的警探,还是傻头傻脑的摄影师,都只是他手中的玩物。
撇开他做的事情不说,其实这样的强者很是让人崇拜的。当然他也有弱点,就是他的女儿,这说明他还不是神,是一个接近于神的男人。
套一句孔乙己的话,我是为数众多的在豆瓣看电影听音乐读书而极少发言的一个人,所以只说这两句,余下的留给自己感动。
电影节奏掌握的很好,演员也能够通过表演将观众带入意境之中。只是剧本上有比较大的硬伤——如果照片那么好拿,却要受制于史密斯,持续不断的迎合他的勒索,直到最后自己不想自杀的时候再解决这一切呢?
最近对惊悚,恐怖一类的电影很上瘾。但这部影片似有不同。
首先,影片对于Brooks人格分裂这事一来就开诚布公了。出现在倒后镜里的Marshall。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发表一下我的不满。这个Marshall的设定的确不可或缺,失败之处也恰恰在于此。导演太过于依赖用这个角色来体现Brooks的双重性,但事实上效果适得其反,我越来越把他们看成是两个独立的角色,而不是一个人的一式两面。
而且,电影其实根本就没有把“一式两面”这个概念,尤其是在杀人这事上真正的分裂开来。
在我看来Brooks是理性的计划,感性的对尸体进行加工,从而获得快感,而这快感甚至倾向于一种对艺术追求的意识。而Marshall连感性都算不上,他从杀人中获得的快感则是更倾向于原始的兽性的对血腥的渴望。
较之于Brooks来说,Marshall显得更加的怯懦。当他发现窗帘未拉时暴跳如雷的神情来反观Brooks的随意,就可看出,Marshall害怕脱离优越的生活环境。这样一来我反而奇怪,因为事实上Brooks的心理比起Marshall来说要强势得多,但是为什么他每次的杀人行为却反而是Marshall的诱导?然则
关于片中心理理论的怀疑
在我看来,片中男1和男2的合理共存,不是多重人格《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而只是善我和恶我的交替或纠结而已
因为根据DID的理论分析,寄主和交替人格是轮流控制寄主思维,或在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是交替人格了解寄主的存在,而寄主并不了解交替人格的存在。
当然,在某些案例中寄主也是可以知晓另外一个自己的存在,只是往往都是受到心理医生的启发或通过一些外在的情况而了解《如突然记忆中断,回复时出现在不同的地方》。
但是这也仅仅就是知晓而已,让二者和平共存是基本不存在的。
当然,就导演的角度,不过是套用更加有噱头的did来进行宣传罢了。
“布鲁克斯先生”教科级的剧情片 好片值得再看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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