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大叔用一种狠狠亲吻土地的姿态,点了一把有望燎原的大火。
可是,中国很少这么浓烈过。文明的代价是本性的压抑和行为的无能,而当伊甸园那一对璧人脸红的时候,你就知道文明,是我们逃不掉的原罪,无论你戴不戴十字架。五千年来的诗书礼仪伦理纲常,从来不能作为强大的文化篇章去感染更多的追随者。相反,那些回归之作却往往得到最多的共鸣和认同。也许,最好的,就是最本来的,不遮掩的。
于外国读者,莫大叔扯出了一张神秘的年画儿,而于外国观影人,这《红高粱》,大概是他们所见的最浓的中国,最远的土地。
“至尊诱惑,XX干红。”女人鲜红的嘴唇配上酒杯里摇摇欲滴的红酒,必然诱惑。也许自诩为智性的人们都以西餐厅里优雅的谈话用餐为至上的享受,但是,那远远够不上“至上”这词,自欺欺人的自我拘束罢了。一瓶华贵的法兰西干红1798可远抵不上一土碗掺了尿的红高粱酒。不过要有这品味,也得看你会不会喝酒。我不会,这是我从别人那观察来的结果,我信。有人要说这是返祖的野性主义了,我也不辩驳,至少是不一样的享受。
红色
红高粱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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