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用几组词来概括《弗兰克》带给我的感觉。
整体观影情绪:轻松搞笑→混乱→难过,最后则是释怀。男主认清了自己,frank也更勇敢了一些。
电影的整体画风较温柔,有种雨后的感觉,我很喜欢他们在林中木屋的生活。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出雨后森林所散发出的气味。木头泥土与雨水碰撞所散发的。
还有一点让我有特别的感觉,frank的母亲
说:痛苦并不能创造音乐。这一点我很认同。
我的专业就是写歌编曲,但不好的感觉
对创作并无帮助,所以frank是有天赋的。
影片中的音乐创作过程也焕起我对音乐的初心。
比较奇葩的一部电影,主演还是Xman的万磁王,迈克尔法斯宾德,在整部电影只露脸十几分钟,其余都是戴着头套,没见过如此奇葩的电影,也正是这点吸引了我。男主只是想摆脱平凡的日子,想过一个自己喜欢的日子,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和使乐队变得大众化,但事与愿违把本来就有点问题的乐队搞的支离破碎。结局只是交代了把破碎的乐队重新组好,自己静悄悄的离开,仿佛回到以前平凡简单的日子,至于后来如何,给观众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现实生活,某些圈子不是想待就能待下去的,会使新旧双方都不适应
Frank,戴着头套,可以张扬自己对音乐的执迷。在他看来,一切都可以是音乐,一切都可以奏出音符。戴着面具头套的他,是乐队的灵魂。
Dan说,谁也无法成为Frank。于是,Dan上吊了,戴着Frank的头套。
当Frank听说有很多人关注他们的音乐,那点击数让他变得怪异。他紧张又兴奋,面具下的他,不知所措。
Frank还是登台了,但僵硬得无法动弹,最后,他倒下了,面具清晰地出现裂痕,他只说一句:The music is shit。他最终无法为了融入这个群体,对音乐妥协。
面具伤痕累累,浓妆下的面具,滑稽,讽刺。
所幸的是,结局是好的。
当面具破碎了,Frank重回乐队,一直不敢抬头的他,怯生生地,用音乐去告诉他们:I love you all。
误闯的乔恩,见证完这个精神病患者的乐队的癫狂、离散,默默地退场了。
乔恩,一个怀着音乐热忱的少年,被音乐指引,参与到乐队。但他渴望被大众所关注,把音乐粉饰后重投入大众的视野。(流行音乐重包装、重噱头,缺乏感召力,这里被反讽了。)
乔恩,最后总算明白
一部令人心塞的片子。腐国不亮的太阳照着一群瑟缩的非主流病人,以及没才华有梦想的神经质少年。
抑郁少年和杀马特乐队的第一次热血交锋算是Clara和Jon做爱,高潮是Frank试图给自己化妆易容迎合观众,而作为渐进结尾式的高潮、戴着头套的Frank在Jon踉跄脚步追踪下仓皇出逃双双撞飞的片段,好像早已以各种方式预告过。
这样的冲突——在我肤浅认知里,我所见到的大中华文化因其之多样化、安分和包容,因其之落后、愚昧和肤浅,因其之活跃、活力、充满可能性,甚难在其中找到对应的景象和情节。这部片只可能由终日不见阳光的阴郁国度来完成。
以最大耐心看完片子,感受居然是:如今我收获了如此平静又狭小的自己,安心承认这世界有太多群体与我互视为神经病,不再试图抬腿跨到哪一个未知世界。向曾经蠢蠢欲动扮演全知全能的傻傻少年自己说声你好再见,认真接受自己,做好自己,才是不给院长添麻烦的一头好蘑菇哟。
PS:一定要坚持到,羞涩的法斯宾德含着吸管或流着泪望着他的族群。
一个勿打勿撞进了一个独树一帜的乐队,一个有野心的帅哥
Frank是一个处于边界的人,因此难以定位,无法描述,无法找寻,无法触碰。
Jon是正常人,拥有正常的工作正常的财产,正常地使用电脑,正常地上传视频,正常地发推,正常地虚荣,正常地调整演出策略;
同时又正常地漠视前两任keyboard(Don给他听那首久远的love song他就该猜出Don做过keyboard,但Jon陶醉在自己的进步);
正常地分离乐队,
正常地为Frank制作清洁(羞辱)的棉棒,
正常地逼迫Frank摘下头套(Don口中高大的精神病人曾做过的事)。
如果说Frank呈现的是天真的美丽与脆弱,Jon代表的则是世俗的残忍与强势。
Frank因其头罩被人视为insane,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才华?他曾遭受什么苦难?头罩似乎能掩盖一切又解释一切。
然而头罩碎裂,一切又都不神秘。
Don,Frank和Clara,他们追寻爱与音乐。
Jon的追寻是海报与榜单。
而后者永远多数并强大。
弗兰克:口碑不衰!今天起我大胆承认自己不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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